青岛工学院2024年“银龄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者:朴海月 发布日期:2024-04-30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银龄教师支持民办教育行动实施工作的通知》,根据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战略发展需要和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高校高水平退休银龄教师,从事教育教学、教研科研和青年教师传帮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青岛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建制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院前身为2005年建校的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学院,是由中国海洋大学申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属的青岛伊力特德泰科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举办的独立学院。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于2011年转设为独立建制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更名为青岛工学院。201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21年,确立“立足青岛,服务国家战略,建设上合应用科技大学”目标,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2022年,入选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支持高校。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忠于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符合《教师法》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二)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年龄不超过67周岁;

(三)高校退休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四)教育教学或科研经验丰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四、岗位职责

(一)“银龄教师”承担相应的课程教学与实践教学任务;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科竞赛、创新创业项目等任务;

(二)采取“传、帮、带”方式指导青年教师教科研工作,开展学术讲座、教科研等活动;

(三)参与学校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教学科研团队建设等工作,推进学校与其他院校及科研机构、企业、行业的交流合作;

(四)完成所在学院规定的其他相关工作。

五、相关待遇

(一)学校与拟聘人员签署聘用协议,根据学历、职称、工作职责等核定薪酬,采取“一人一议”原则;

(二)享受带薪双休、国家规定节假日、寒暑假;享受节日福利及健康体检;

(三)对符合就业条件的家属,学校协助妥善安置;

(四)提供住宿保障。

六、应聘程序及报名方式

采取学院推荐与个人网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意向人员根据公布的《青岛工学院2024年银龄教师岗位需求表》填写《青岛工学院银龄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将以下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hr@qit.edu.cn,命名为姓名+银龄教师+专业;

(一)《青岛工学院银龄教师报名登记表》;

(二)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三)退休证或退休证明原件扫描件;

(四)近六个月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人事处会同相关学院(部门)审核拟聘人员资格;设岗学院(部门)与人事处联合面试;人事处根据面试结果报学校研究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宗老师

联系电话:0532-82285118、82285666

邮箱:hr@qit.edu.cn

学校官网:http://www.qit.edu.cn/index.htm

联系地址:青岛胶州市福州南路236号

附件1:《青岛工学院银龄教师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