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3 号)等文件要求,经学校审核,现将专升本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录取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截止到3月25日20时,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我校教务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处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教务处吕老师
联系电话:053282285703
青岛工学院2021年自荐考生合格名单.xls
青岛工学院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