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9号)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计划的通知》(鲁教学字〔2023〕2号)文件精神,学校对通过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的考生成绩、报考资格及报名信息进行复核后,确定了取得我校2023年专升本自荐生资格的学生名单,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无误后将通过省级信息平台报送。
公示期截止到2023年3月30日17时,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我校教务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处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教务处郝老师
联系电话:0532-82285703
附件:青岛工学院关于2023年取得专升本自荐生资格名单 .pdf
青岛工学院教务处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