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工学院2023年外籍教师招聘简章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3-08-15 浏览次数:

一、学校简介

青岛工学院前身为2005年建校的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学院,是由中国海洋大学申办、青岛伊力特德泰科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举办的独立学院。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于2011年转设为独立建制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更名为青岛工学院。学校传承了中国海洋大学求真务实、严谨规范的办学基因,办学管理规范,质量不断提升,特色日趋显现,于2016年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学校坐落在景色秀丽、气候宜人、素有“金胶州”之称的滨海城市青岛胶州市,北靠胶州市政府、著名的三里河文化公园和国家4A级景区—少海湿地公园,距青岛火车站约40分钟车程,距青岛胶东国际机场约20分钟车程。

学校占地面积1227.82亩,建筑面积28.1万平方米。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学校设有8个二级学院,开设41个本科专业及11个专科专业。基本形成了以工学类学科专业为主,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等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布局。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国际商务和能源与动力工程6个专业为“山东省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通信工程、工商管理、能源与动力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及软件工程5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专业;工业设计专业为青岛市一流专业。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诚聘英才,热忱欢迎海内外各类专业人才加盟,共同挥洒激情与才智,实现人生理想。

二、招聘要求

1. 遵守中国法纪,热爱教育事业;

2. 有过硬的职业道德素养及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4.身体健康,提供学校指定医院的近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

 

三、招聘岗位

岗位

专业

学历要求

专任教师

英语

本科及以上

专任教师

日语

本科及以上

专任教师

德语

本科及以上

专任教师

俄语

本科及以上

四、薪酬待遇

(一)外籍教师须全职在我校工作,薪酬待遇执行协议工资制;

(二)具体标准由学校及聘用单位依据其资历、学术水平、教学安排等方面与本人协商确定;

(三)外籍教师的工资采取月薪制,按月发放;

(四)外籍教师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缴纳方式按相关规定由学校代扣;

(五)学校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政策为受聘上岗的外籍教师购买医疗、意外伤害等保险。

五、应聘程序

1.提交材料。应聘者填写“青岛工学院外籍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并将学历、学位、职称等相关佐证材料(PDF格式)文件打包以'姓名+国籍+专业+学历+应聘岗位'为标题,发送到人事处邮箱(hr@qit.edu.cn)。

2.面试考核。学校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材料审核通过的应聘者面试;专任教师面试过程分为自我介绍、试讲、答辩、评委评议四个环节。

3.录用通知。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材料和面试情况,经综合审议,向被录用人员发放录用通知,按学校规定时间来校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

 

六、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胶州市福州南路236号青岛工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宗老师

邮编:266300  

电话:0532-82285118/82285666  

Email: hr@qit.edu.cn

 

附件:青岛工学院2023年外籍教师招聘简章青岛工学院外籍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