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新型冠状病毒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0-01-28 浏览次数:

关于成立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工发〔2020〕5号

各处室(中心)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教办字〔2020〕2号)及青岛市教育局、胶州市教体局相关通知要求,以对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校领导研究,决定成立青岛工学院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光宙

执行组长:马文辉

成  员:全体校领导,各处室(中心)负责人,各二级学院院长、书记、党总支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骞兼任,负责具体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召集防控工作会议,加强沟通联系,保持信息畅通,做好学校防控应急及处置工作。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信息宣传、学生管控、教学保障、物资保障、卫生防疫六个工作小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李  伟

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文件和会议精神;协调全校各单位负责人每日统计教职工身体状况,每日向学校报告;按要求执行师生疫情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

2.信息宣传组

组  长:王  莹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

工作职责:主动宣传贯彻落实好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防控指引,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开展防控宣传教育,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引导师生科学理性认识疫情,管控负面舆情。

3.学生管控组

组  长:潘立新

责任单位:学生处、各二级学院

工作职责:组织各二级学院对离校学生尽快通过班级群、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发布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和家长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外出或返校时主动做好防控工作;寒假期间加强学生,尤其是湖北籍、武汉籍学生每日疫情的监测工作,每日向学校报告;精准掌握返校学生的行程和相关情况,做好学生返校后体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

4.教学保障组

组  长:武秀川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工作职责:提前对春季开学有关情况做出科学研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协调各二级学院做好学校各项教学活动的安排保障,必要时对学校教学安排及相关工作做出调整。

5.物资保障组

组  长:刘思宏

责任单位:采购中心

工作职责:做好学校开学前防控物资准备工作,包括口罩、电子测温计、消毒液等。

6.卫生防疫组

组  长:郭有锋

责任单位:后勤处、校医院

工作职责: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切实抓好开学前后,教室、宿舍、食堂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消毒工作,做到日消毒。

学校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级成员要进入应急状态,本着“宁可备而不用、不可措手不及,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的理念,全面落实好各项管控措施;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提前谋划和准备,以极端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迅速启动疫情防控工作。对涉及传染病疫情方面的信息迟报、不报、瞒报、谎报的,将坚决追究责任。

青岛工学院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