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者:朴海月 发布日期:2024-06-28 浏览次数:


会议现场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尹萌作专题辅导报告

交流发言环节

青岛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处长李毅指导讲话

党委书记周有波总结讲话

6月27日,学校在第一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党委书记周有波主持会议并作总结发言,青岛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处长李毅列席会议并作指导讲话。

会议上,与会人员首先集体观看了《条例》学习教育微视频。

随后,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尹萌作专题辅导报告,她从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衔接性四个维度阐释了《条例》 修订的显著特点和重大意义。

在交流发言环节,党委委员、副校长、组织部部长邢林,外语学院党总支书记于慧丽,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李白玉,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刘晓燕分别结合工作实际,对党纪学习教育的开展情况和学习心得进行了分享交流。

会上,青岛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处长李毅指导讲话,她表示,青岛工学院此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非常突出,组织规范有序,交流研讨深入,四位党员干部结合各自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了良好的交流发言,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谈得很深很透,达到了预期的目标,体现出青岛工学院党委对理论学习一贯高度重视,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也比较扎实,各学院的党总支也纷纷在行动,学习氛围十分浓厚。她对学校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二是要原原本本系统地来学习,要坚持逐章逐条学习《条例》,推动《条例》入脑入心,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逐项地进行学通学透。三是要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既要集中发力、形成声势,又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营造遵纪守规的浓厚的氛围。

党委书记周有波总结讲话,他表示,党纪学习教育启动以来,青岛工学院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目标要求,科学谋划组织实施,以严的标准、实的举措打好学习教育“组合拳”,切实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有新进步、新提升,持续将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的强劲动能。

周有波结合工作实际,针对下一阶段党纪学习教育的开展提四点意见,一是学纪须尽力。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把新修订的《条例》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重点,做到逐章逐条学、一字一句悟,从而真正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二是知纪须尽意。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深入学习修订后的《条例》,也要学习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一步形成系统的认知体系。三是明纪须尽心。党员干部要明纪于心,从党的历史实践中汲取精神力量,进一步将《条例》的精髓要义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四是守纪须尽责。党员干部要主动把廉洁自律要求延伸至“八小时外”。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始终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道德情操,炼就出“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的强大定力。

周有波强调,青岛工学院党委将一以贯之落实好党纪学习教育的各项任务,做到思想不松、劲头不弱、力度不减,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奋发有为、攻坚克难,以扎实作风和坚实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为学校明年二十年校庆、加快建设应用型本科高校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各党总支(副)书记参加会议。

(通讯员:党委办公室 窦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