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是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人事工作有关方针、政策,落实校党委、校行政人事工作有关决定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学校人力资源战略规划,贯彻执行落实上级政策,研究制定全校人事管理工作规划和相关规章制度;
二、负责学校人事管理的调查研究工作,为学校领导和行政决策提供服务;
三、负责学校师资及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制订与实施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组织人员招聘工作;
四、负责学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核定、人员编制分类管理、部门工作职能制定;
五、负责学校人员招聘、接收录用、调动、晋升、派出、安置以及人员退休等手续办理工作;
六、负责教职员工绩效考核、奖惩制度、职称评聘、考勤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全校教职员工劳动工资、各类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核发等工作;
八、负责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人事信息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九、负责教师教育发展、进修、培训和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
十、负责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其他院校及校内各部门之间的协调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