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假期期间学校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0-04-29 浏览次数:

校办〔2020〕26号

 

各处室(中心)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严二清三防四控”的工作要求,坚决防止疫情进入校园,切实维护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有序开学做好准备,现将五一假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五一假期期间教职员工原则上应居家或在目前居住地市范围内活动,坚持“非必须、不外出”的要求。因特殊原因确需离开目前居住地外出的教职员工,应提前向单位负责人报备。

二、为落实国家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全体学生严禁离开目前所在居住地,严禁擅自提前返回学校。

三、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全面掌握本单位教职员工的旅居信息和健康状况,每日按要求向人事处报送教职员工疫情摸排信息;各二级学院要全面掌握学生的旅居信息、实习实训情况和健康状况,每日按要求向学生处报送疫情摸排信息;国际学院要全面掌握出国留学学生的旅居信息和健康状况,按要求做好疫情摸排信息的报送工作。

四、强化自我防护,做好佩戴口罩、消菌杀毒等防护工作,勤锻炼、勤洗手、勤通风;不参加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置身人员密集密闭空间。

五、假期期间师生员工要注意自身和家人生命财产安全,防火、防盗、防溺水、防交通事故,远离水域、工地等安全事故高发区域。

六、各单位负责人要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假期期间疫情防控、人员管理和信息上报工作,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广大师生员工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懈情绪,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确保自身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对因思想重视不够、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实不细,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规依纪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