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工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招聘简章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0-06-28 浏览次数:

 学校简介:青岛工学院前身为2005年建校的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学院,是中国海洋大学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属的青岛伊力特德泰科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举办的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2011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1名

二、任职条件

(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有过高校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或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有高校五年及以上一线教学经验; 或具有博士学位,有两年及以上高校教学或管理经验;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对建筑工程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有较深入的研究和先进的教育理念,具有较强的管理、组织、协调和对外交往能力;

(四)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五)全职在校履行职责。

三、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后,按照我校相关规定支付工资,按制度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符合青岛地区人才引进相关补贴政策的,学校将积极协助申请相关待遇。符合条件毕业生享受青岛市博士、硕士研究生住房补贴(目前标准为硕士0.96万/年,博士1.44万/年,紧缺专业硕士1.44万/年,博士1.8万/年,连续发放3年)。

首次来胶就业毕业生享受胶州市引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2.4万/年,硕士研究生1.2万/年,本科毕业生0.6万/年。“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加发50%,连续发放3年)。

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胶州市福州南路236号青岛工学院人事处

邮编:266300

电话:0532-82285118      E-mail:qdgxyzp118@163.com

联系人:侯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