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工学院住校辅导员招聘简章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0-08-06 浏览次数:

一、学校简介

青岛工学院前身为2005年建校的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学院,本科层次独立学院。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建制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更名为青岛工学院。

学校坐落在景色秀丽、气候宜人、交通便捷的滨海城市青岛胶州。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诚聘英才,热忱欢迎各类专业人才和有识之士加盟,共同挥洒激情与才智,实现人生理想。

二、青岛工学院住校辅导员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学历要求

需求条件

人数

备注

学生处

住校辅导员岗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政或其他专业,需住校,有辅导员经验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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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待遇

(一)薪资待遇:住校辅导员月平均工资分为三级:初级4000元/月起,中级6000元/月起,高级8000元/月起,按岗位年限、职级递增。

(二)职业发展方向:对符合正常晋升,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能力、工作业绩突出的可以转为专任教师岗位或行政管理岗。

(三)相关政策性补贴

1、符合青岛地区人才引进相关补贴政策的,学校将积极协助申请相关待遇。符合条件毕业生享受青岛市博士、硕士研究生住房补贴(目前标准为硕士0.96万/年,博士1.44万/年,紧缺专业硕士1.44万/年,博士1.8万/年,连续发放3年)。

2、首次来胶就业毕业生享受胶州市引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2.4万/年,硕士研究生1.2万/年,本科毕业生0.6万/年。“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加发50%,连续发放3年)。

四、应聘程序

1、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及学历、学位、职称等相关佐证材料以'姓名+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应聘岗位'为标题的邮件发送到qdgxyzp118@163.com邮箱。

2、面试考核:

(1)学校通过电话通知初审通过的应聘者面试。

(2)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以及相关成果证明原件参加面试。

3、学校审核审议。

4、人事处通知学校审批同意的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

五、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胶州市福州南路236号青岛工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侯老师  邮编:266300  电话:0532-82285118  

E-mail:qdgxyzp118@163.com。